甲:(尷尬)「開山刀比菜刀輕,在屍體上造成的傷痕是否不同」(勝!這麼多
傷痕怎麼可能是單一凶器嘛)
李:「我已經說過了,不同的接觸點,力道,方向,即使單一凶器也能夠造成各
種不同刀傷」(老師有說你沒聽)
甲(無言以對,翻資料一翻就是3分鐘):「請看第28頁的照片,可以證明是不
同刀器造成的刀傷,不是嗎?」
李:「兩張照片都不合格!測量尺也不直。」
甲:(震驚)「……..但上面明明注記的很清楚:長1.7公分寬0.05公分深0.5公分」
李:「所謂深0.5公分,知的是最深還是最淺還是平均深度?完全沒記載嘛!」
甲:(轉移話題)「您說兇手乃一人且心理不正常;兇手為數人的話呢」(這裡
的「的話」真的是假設句!)
李:「小小區域,揮砍開山刀會傷到自己人唷。當時對於空間並未測量,您所謂
的開山刀,誰也不知道有多長」。
甲(又轉移話題):「兇手揮砍力道如果真的那麼大,被害人的衣服為什麼沒有破?」
李:「衣服在哪裡?」
甲:「…………」
李:「當時如果保留下來,今天就很容易證明了」(保留下來的,只有檢警的輕率辦
案的態度)
甲(再轉移話題,幾乎無法連續詰問):「您說葉女未被輪姦,因為陰阜沒有傷
痕。但生過小孩的,或性經驗較豐富的女性,即使遭到輪姦通常也不會受傷阿」
李(有點生氣了):「我驗過上萬件性侵案,只要女性不願意,陰阜必然有破裂
流血紅腫等現象」
甲(讘嚅):「可是,那是一般仍可抵抗之下的情形」
李:「女性不願意而被強行性侵時,陰阜必然乾燥,所以會留下傷口」(這小子
A片看太多了嗎?)
甲:「您看過王文孝的第一次筆錄,其他被告的筆錄你看了嗎」(沒話找話)
李:「筆錄,供詞我不看(刑求得來的東西!),我只看現場,只看物證!」
這就是檢察官的詰問。如果這是我法律系的學生的報告,死當定了。看來司法院
推動刑事訴訟當事人進行主義,只得其形未得其神髓,尤其法務部應該好好加強
對檢察官的訓練,否則『笑林廣記法曹篇』,很快就可以傳世了。
其實「菜刀以外還有開山刀」「葉女生前遭到輪姦」等等,都是過去檢警杜撰想
像出來的,以「證明」「兇手兇刀為複數」的起訴,過去早就被律師問倒幾百遍
了,不但沒有任何證據,連開山刀在哪裡都拿不出來,根本不是本次開庭的重點。
但這位檢座就是一定要問,一定要被羞辱,不知道究竟在想什麼。
唯一李昌鈺博士不願回答的問題,偏偏又是和「本案真相最無關,影響判決最有
關」的「法醫研究所的權威」。檢察官甲一直挑釁道:「我國法醫研究所乃最高
鑑識單位,其鑑識結果一般不容置疑。李博士您有何看法?」。憑良心講,「不
容置疑」只是用權威心態禁止別人懷疑而已,世界上那有什麼「不容置疑」的鑑
定?李博士修養到家,只說「我對他們都很尊敬尊重」,那是客套話呀。對人很
尊重,但是對其鑑識,不是已經提出18點質疑了嗎?檢察官為什麼一定要白目到
非得從李博士口中聽到「渾蛋!草菅人命的鑑識,起訴和判決」這類的實話呢?
每個檢察官都要逼問李博士對於法醫研究所的評價。只有逼問這個問題的時候,
他們才覺得自己「勝!」而這個問題,卻只證明蘇案不要真相只要保衛檢警權威
等的「面子」而已。
檢察官甲不但思路不清,連基本做人的道理也不懂。甚至不知道自己問的問題不
但於專業無關,也多麼無恥。
至於另一位檢座乙,就是先前我形容的「從100萬光年以外開始問起」的典型,
先舉了一大堆李博士的著作『破案實錄』中的好幾處案例,甚至連陳文成命案都
提到了,但就是和接下來的詰問一點關係都沒有。聽來聽去,這麼長的開場白,
似乎只是想告訴李博士,她是忠實的粉絲。至於詰問的內容,比檢座甲的還更沒
有娛樂性,在此從略。而檢方請來的幾位法醫的表現,唉,咱們就甭提了吧。
◆小結
蘇案審理至今,已經不再是為了「將真兇繩之以法」,而幾乎只是為了圓過去16
年來司法界粗率辦案的面子。檢方堅持上訴,一點道理也沒有。如果依照嚴格的
國際裁判標準,像蘇案這種用刑求取得自白,一拖16年還找不到凶器,而且起訴
理由充滿臆測的案子,早就該以無罪結案了。退一萬步而言,就算檢方爭面子,
獨立審判的法官絕對沒有必要隨之起舞。相反的更應該讓證據說話,並依無罪推
定原則儘速還蘇建和三人清白。
蘇案另一個指標性的特徵,是台灣社會對於重大犯罪不要真相而要犧牲品的「祭
品」文化。只要有人受害,就一定要有人負責,卻不問是否真凶。這種傳統中國
的「結果責任主義」過去不知製造了多少冤獄,為的卻只是要「平息眾怒」,跟
落後社會以活人獻祭的心態毫無二致。加上台灣有全世界最惡質而懶惰的媒體,
動不動抬出「被害人家屬」。如果被害人家屬認定蘇建和三人就是兇手,那還需
要法院作什麼?更重要的是,為什麼被害人家屬堅信這三人是真凶?說穿了還不
是檢調單位給他們先入為主的錯誤訊息。因此歸根結底,問題還是出在警方和檢
察官。如果李博士的出庭作證,能夠還原真相,並為法官所採信,蘇建和三人,
以及被害人的吳氏夫婦及其家屬16年來為了台灣司法改革所做的犧牲,才算有了
代價。
台灣司法的前途,就在這三位承審法官手裡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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